*本券为提货凭证,仅限在指定地点领取券面指定礼品一件;
*我们提供的服务是:当日采摘,当日送到,每一件都保证新鲜。因此,请提前一天持券至提货点登记换卡,以保证次日领到的产品是当日采摘的;
*本券所属商品因保鲜期原因及季节性产品无法长期储存,故逾提领期即为无效券;
*本券不得兑换现金及找零;
*因本券售出时已开具发票,故提货时不再提供发票;
*图片仅供参考,商品以门店实物为准;
*本券如有撕毁或涂改,均作无效券处理;
*本券需加盖成都新文化商务有限公司公章方位有效;
*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成都新文化商务有限公司所有;
*本券有效期:2009年7月10日至7月30日,更改及逾期无效。